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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業經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於中華民國99年6月28日,以『南區國稅新化三字第0990028234號函』,核淮使用電子發票。
為響應財政部推廣電子發票,共同推動無紙化電子發票政策,以節能減碳,綠化環境、愛護地球讓下一代有更美好的生活環境,本公司自99年7月1日起開始使用電子發票,貴用戶在本公司留有手機號碼者,將以簡訊方式傳送發票, (無手機號碼者,仍維持紙本發票) , 貴用戶若仍想維持紙本發票或對電子發票有任何問題可電聯客服專線:06-2718958,本公司將配合修改。
電子發票的相關作業辦法、法源依據,請詳財政部宣導網站:http://www.einvoice.nat.gov.tw/ 查詢。

二、客戶電子發票如有中獎者,本公司依財政部「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於開奬翌日起,3日內傳送中奬簡訊,並於開奬翌日起10日內以掛號寄送紙本發票至貴用戶原留於本公司的裝機址中,若貴用戶有需更正中獎發票郵寄地址,請於收到簡訊3日內回電至本公司客服專線:06-2718958,若貴用戶於次月10號前未收到紙本發票,亦請來電客服專線。

所有標記星號()的項目請務必填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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